独中董、教应为盟友关系论

有人认为独中教师的前途没有保障?只要董事会认为不适合,就可以下令解雇,有关教师就得收拾包袱,另谋出路。 对于这个问题,是否真的如此可怕?首先要了解的是独中董事会在整个学校办学上……

有人认为独中教师的前途没有保障?只要董事会认为不适合,就可以下令解雇,有关教师就得收拾包袱,另谋出路。 对于这个问题,是否真的如此可怕?首先要了解的是独中董事会在整个学校办学上所扮演的工作角色,再从专业的角度来看待教师在独中的地位,以及比照两者在发扬华文教育的工作使命上,应当发现两者之间的关系其实是找不到矛盾之处的。 一般而言,独中的组织架构仍然维持在过去的形态,即在赞助人大会的委托之下,产生董事会来经营学校,其责任包括聘请校长及教职员,这个工作角色可能给人一种混淆的观念,以为学校董事就是“老板”或“头家”,董事与教师的关系倒成了主雇关系。 然而,过去数十年来华文独中经历了各种时代考验,独中董事会与学校的教师却成为了力挽狂澜的中流砥柱,使到独中能继续扮演民族教育的角色,为华社栽培子弟。也就是说,董事会如果没有一批肯牺牲奉献的教师队伍,独中早已烟消云散;作为华教尖兵的灵魂工程师,如果没有一批具有良知的董事提供物质基础与指引办学方针,独中华文教育根本就难以维持下去。所幸这个一度濒临灭绝的民族教育事业并不因为新时代所赋予的考验而消失于历史舞台,反而承蒙许多华教界的前辈不屈不挠的经营与维持,才得以幸存下来,并且还发展成为我国国家教育体系以外另一个特殊的教育体系,为我国多元的教育文化绽放异彩。 因此,独中能有今日的办学成就,端赖学校董事的与教师的精诚合作,在曲折的拓荒路上,互相扶携,才把独中的命脉给延续下来。由此可见,两者之间,谁也少不了谁。这就是华校办学的特色。 一般上,独中董事会的成员来自四个方面,即﹕一、学校规定的人士作为当然董事;二、由赞助人大会选出若干名代表出任董事;三、由董事会委任若干名代表出任董事;四、凡是向学校献捐的团体,校方接受有关团体委派若干名代表出任董事等。 如上所述,乃知董事会的组成乃来自多方面的支持,有关人士一旦受托成为学校董事,就得负起筹办学校各种教育事项的重大责任。另外,在教学在线,由校长所领导的校方行政人员以及教师同仁都必须遵循学校既定的教育指导方针,以行使其教学任务。 因此,董事与校长及属下全体教师之间的关系应是盟友关系,绝非一般营利机构的主雇关系,董事与教师在本身的工作岗位上行使各自的工作任务,两者在相互配合与谅解的基础上共谋学校的发展,以不负地方人士对独中办学的期望与付托。按照这种思考逻辑,董、教之间的关系照理是不存在任何矛盾或冲突的。 独中董、教在发展华文教育的工作基础上,他们的步调也应是一致的,所以双方皆背负了沉重的使命负担。然而,教育工作毕竟是一项很艰苦的工作,董、教双方也要以同理心来看待对方的工作角色。站在教师的立场,一方面要求获得董事会合理的报酬,二方面,也要体谅董事会筹办学校的沉重负担;站在董事的立场来看,一方面要向华社有个合理的交待,以免浪费宝贵的社会资源,二方面也应体恤教师的辛劳,经常关注教师的福利诉求。两者各有各的角色扮演,在整体的教育工作中,他们的工作角色环环相扣,共存而共荣,独中才得以进一步开拓发展空间以及建立更健全的发展机制。 1995年9月6日发表于《光华日报.言论版》 2002年4月28日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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