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锺灵毓秀”何错之有?

我曾发表过《都是简化字惹出来的麻烦》的文章,文中论证“锺”字用在“锺灵中学”的合理性。这个问题后来也引来不同意见的回响,虽然在很多权威词典的面前,似乎没有辩驳的余地,然而我还是……

我曾发表过《都是简化字惹出来的麻烦》的文章,文中论证“锺”字用在“锺灵中学”的合理性。这个问题后来也引来不同意见的回响,虽然在很多权威词典的面前,似乎没有辩驳的余地,然而我还是认为“锺”字的出现,正好反映简化字的种种问题,值得继续探索。 简化字推行了数十年,如今重新省思当年中国推行简化字的情况,当然理解有其不可阻挡的时代趋势,然而它也导致文化伤害,就以本文所论的“锺”字可见一般。众所周知,“钟”字一律作为“鐘”和“鍾”的简化字,当年中国著名文学家钱锺书就表明他拒绝使用“钟”字,自从他表态以后,中国的正式媒体和学术文化界数十年来都不敢违逆老人家的意思,他的凛然风范,后人为之津津乐道。 当今中文字形有繁简之分,我认为台湾地区称呼“繁体”为“正体”是最贴切的,因为在简化字出现之前,谁晓得使用近两千年的楷书字体被取名为繁体字,但从“正体”一名,就可知所谓的繁体字,是中国几千年来发展出最成熟也最具艺术美感和实用价值的文字系统,而简化字的出现,反而对这套千多年来惯用和适用的文字系统构成了某种程度的文化伤害。 不合情理的错误必须指正 以“鍾”和“鐘”為姓,自古有之,前者为大姓,后者为小姓,然而如今两者混用,甚至原有姓锺的也继续使用“钟”字。至于以锺为名的也有,钱锺书是一例。因此,在简化字出现以后,“锺”字一度在民间广为流传,直到2013年,才被承认为通用规范汉字,并只用于姓氏。 古籍中的“鐘”是名词,只用在乐器和计时器而已。至于“鍾”,本义是酒器,根据说文解字的注解,谓“古者此器盖用以宁酒。故大其下、小其颈。自中倾之而入於尊。自尊勺之而入於觯。故量之大者亦曰锺。引申之義爲锺聚。”因此,锺既是名词,也引申为动词。 我之所以要重提此事,主要是要告诉读者当前简化字当道,已经没有回头路,然而从文字的历史演变,锺灵之“锺”,被简化为“钟”,这不合情理的错误必须要指正,尤其我们看到“锺”字一度被中国官方弃用,但是基于文化传统,“锺”字终于被接纳为通用规范汉字,但是如果只限用于姓氏,仍无法解释“一见锺情”和“锺灵毓秀”的“锺”是锺聚的意思。既然“锺”已经被接纳为通用规范汉字,但凡有锺聚之意的词汇,就必须恢复用“锺”。孟子曰:“尽信书不如无书”,若有人罔顾文化传统,仅拿一版再版的权威词典来号令天下,无助于厘清文字的真正涵义,能不慎乎? 2017年8月8日发表于马来西亚光明日报《浑忘春秋》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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