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未走出阴影

关丹华社引颈盼望兴建华文独中的焦急心情是可以理解的,好不容易盼望到一纸批文,以为可以高枕无忧去展开兴建工作了,然而又面对董总的质疑,认为这只不过是一所很普通的私立学校,却冠上了……

关丹华社引颈盼望兴建华文独中的焦急心情是可以理解的,好不容易盼望到一纸批文,以为可以高枕无忧去展开兴建工作了,然而又面对董总的质疑,认为这只不过是一所很普通的私立学校,却冠上了华文独中的名称,对华社很不公平。尤其董总掌握了统考的权力,未来大可根据统考的条规,禁止这一所关丹中华独中的学生参加独中统考,所谓的关丹中华独中,只不过是方天兴一班人的一厢情愿而已。 谈到独中,谈到统考,我们不妨注意《1996年教育法令》如何对待独中和统考的态度,就能明白为何董总对这一所获得批文的独中有这么强烈的意见。 华教命运由部长掌握 董总曾经在1997年针对《1996年教育法令》发表过一则重要声明,重申对《1996年教育法令》的看法。首先追溯到《1961年教育法令》中,人们熟知的第212)条款规定教育部长认为在适当的时候,有权力将国民型学校改为国民学校,从此让华社担惊受怕数十年,后来这则条款在《1996年教育法令》中不再出现,人们以为威胁不存在了,经过董总律师团的研究,才知道原来这则足以把华文教育连根拔起的条款,已经转化为《1996年教育法令》的第171),规定:国语必须成为国家教育制度所有教育机构的主要教学媒介,除了第28条下设立的国民型学校或者由部长豁免本条款的任何其他教育机构。 再看第28条,明文写着:在本法令条款的约束下,部长可以(May)设立国民学校及国民型学校,并须维持这些学校。 至于教育部长的豁免权,则出现在《1996年教育法令》中的第143条,然而在同一条款中,强调部长也可以取消豁免。哗!搞了老半天,原来跟《1961年教育法令》的212)的精神是一致的,只不过写得很复杂,企图掩人耳目而已。 根据第171),独中其实和华小的命运是一样的,都是要得到部长的豁免才能生存下去,然而独中至今仍未获得豁免令。至于统考方面,根据《1996年教育法令》第691)规定,没有人(或学校等教育机构)可以擅自为学生(不论是政府或私立学校的学生)举办任何考试,除非事先获得考试总监的书面批准。说穿了,统考其实也是要获得部长的豁免才能办下去。 说了老半天,我们才知道原来部长的权力是决定我国华教能否继续发展的关键因素,处在这么一个政治环境之下,政府对政令反反覆覆的态度是令人担忧的,才刚刚落幕的全国大选,那些令人陶醉的承诺还未发霉发臭,然而华教未走出被威胁阴影,是铁一般的事实,必须认清。   2-6-2013发表于马来西亚光明日报《浑忘春秋》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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